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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高枧乡财政所 2018 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03 来源:财政局 录入:Gov143

崇阳县高枧乡财政所 2018 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崇阳县高枧乡财政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高枧乡财政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崇阳县高枧乡财政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乡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 测宏观经济形势。

(二)拟订全乡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全乡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情况。

(三)承担乡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乡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乡政府委托,向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乡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乡人大常委会报告乡级调整预算和乡级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镇直部门 (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 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票据。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 财政资金的拨付与管理,负责总预算会计的核算。指导和监督乡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乡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乡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乡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做好地方税收立法调查,提出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 及实施办法的建议和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 研究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本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 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乡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制定本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乡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乡本级和全乡国有资本 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 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 评估工作。

(九)办理和监督乡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 财政拨款及使用、跟踪管理和评审工作。参与拟订乡政府建设投资 的有关政策,监督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 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拟订乡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制度和实施 办法,并组织实施。

2、机构设置情况

高枧乡财政所,是根据乡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及编办批复的事业单位。高枧乡财政所事业编制数为6人,实有人数4人,退休2人

二、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一)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事业单位 1 家,为高枧乡财政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1

崇阳县高枧乡财政所


第二部分 崇阳县高枧乡财政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收入为 43.47 万元,上年度 收入为 44.54万元,比上年减少了 1.07 万元,减少了 2.4%,减少的原因为本年度跟踪项目减少,相应减少了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 43.47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3.47万元,系崇阳县高枧乡财政所从当年财政取得的资金。较 2017 年决算数减少1.07 万元,减少2.4%,减少的原因为本年度跟踪项目减少,相应减少了收入。

2.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性质分项列支如下:

(1)基本支出 49.1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1.02 万元,日常 公用经费 18.1 万元。

(2)项目支出 0 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列支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1.02 万元;

 2、商品和和服务支出 18.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 0 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 0万元。

 三、按功能分类列支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9.12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7、其他支出0万元


2018 年决算支出 49.12 万元,上年度支出 43.23 万元,支出增加了 5.89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增加 13.6%,其中: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了32 %,增加的原因是新招录工作人员,和增加了政策性工资。所以相应在职人员支出增加了。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了 8.5%,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相同。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为43.47万元,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54万元相比减少1.07万元,减少2.4%,财政拨款支出为49.12万元,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23万元相比增加5.89万元,增加1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工作人员,和增加了政策性工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高枧乡财政所2018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49.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支出增加5.8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新招录工作人员,增加了政策性工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高枧乡财政所 2018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9.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

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与2017年度相比,人员经费增加7.59万元,增加32.40%,增加的原因是聘用代理记账会计,和新招录工作人员。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高枧乡财政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2万元,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相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崇阳高枧乡财政所无公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2万元。其中:

(1)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2)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客49批次、来客305人次。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去年持平。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故2018年与2017年相比,基本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高枧乡财政所 2018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 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 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 算结果真实、准确。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 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追加额度内且有结余;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崇阳县高枧乡财政所无项目绩效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财政拨款)为 18.10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 公用支出,其中:办公费 1.21 万元,印刷费 0 万元,水费 0.2万 元,电费 1.40 万元,邮电费 0.77万元,物业管理费 0 万元,差旅 费为 2.62万元,维修费 1.49 万元,会议费 0.51 万元,培训费 0.43 万元,租赁费 0 万元,接待费 2.02 万元,专用票费 0 万元, 劳务费 0.28万元,业务费 0.83 万元,福利费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为 0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0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85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费 3.49 万元,比 2017年 19.80万元,减少1.70万元,下降8.5%,减少的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为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主 要用于购买财政系统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装具开支,其中:会议桌 椅及办公桌椅、文件柜购置费为 0 万元,电脑、空调、打印机等通 用设备购置费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我单位没有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 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

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

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

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

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

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0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