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总工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来源:财政局 录入:Gov143
2018年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总工会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武中昌崇绩评字【2019】005YL号
概 要
我公司接受崇阳县财政局委托,对崇阳县总工会(以下简称“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总工会提供的部门预算资料、会计账簿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核算资料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本着“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绩效评价得分情况及绩效等级
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评分结果为78.44分,等级为良。
评价准则 |
评价权重 |
评价得分 |
预算管理 |
40.00 |
30.44 |
产出指标 |
45.00 |
45.00 |
效益指标 |
15.00 |
13.00 |
约束性指标 |
|
-10.00 |
综合绩效 |
100.00 |
78.44 |
总工会预算编报及时,编制内容较清晰、完整;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基本合法,审计检查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如“2018年省部级劳模困难补助申请表”社区(村)、单位基层工会意见审核盖章,申报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劳模未见有关收入证明(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工资发放明细或社保发放明细)及本单位工会或社区(村)工会拟同意申报补助公示证明,申请特殊困难补助金的劳模未见医疗费用单据、病情诊断证明、事故或灾情报告等材料及其原件复印件等问题。
二、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能
县总工会成立于1951年9月,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主要承担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县委和上级总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领导全县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5)指导全县工会组织职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组织职工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学管理,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6)负责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及省、市、县劳模和省、市、县“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崇阳县总工会是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民团体,定编11人,其中:行政编5人,工勤编2人,事业编4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11人,退休14人。
崇阳县总工会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基层组织部、生产宣教部、维权服务部、经费审查办公室。
崇阳县职工服务中心与工人文化宫合署办公(二级单位)。
3、年度工作任务
(1)做好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章)、省劳模和市五一劳动奖状(章)推荐表彰工作、各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劳模疗休养工作,完善全县工会劳模工作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劳模管理动态化、服务精细化。
(2)通过就业扶持一批,创业发展一批,医疗救助一批,生活救助兜底一批等“四个一批”,实现30%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脱困解困。
(3)2018年至2019年在崇阳主城区建设6-8家符合规范化要求的户外职工“爱心驿站”,为县环卫工人、出租车驾驶员、交通警察、快递员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一个临时歇脚、补给、休息的处所。
2.部门预决算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 |
本年实际 |
差异(+增加/-节约) |
差异率 |
1 |
收入 |
192.33 |
192.33 |
192.33 |
|
|
1.1 |
财政拨款收入 |
134.81 |
134.81 |
134.81 |
|
|
1.4 |
经营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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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他收入 |
57.52 |
57.52 |
57.52 |
|
|
2 |
支出 |
192.33 |
192.33 |
118.81 |
-73.52 |
-41.69% |
2.1 |
基本支出 |
176.33 |
176.33 |
102.81 |
-73.52 |
-41.69% |
2.1.1 |
人员经费 |
132.12 |
132.12 |
97.91 |
-34.21 |
-25.89% |
2.1.2 |
日常公用经费 |
44.21 |
44.21 |
4.90 |
-39.31 |
-88.92% |
2.2 |
项目支出 |
16.00 |
16.00 |
16.00 |
|
|
2.2.1 |
行政事业类项目 |
16.00 |
16.00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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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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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总工会决算收入为192.33万元;决算支出为11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1万元(人员经费97.9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90万元),项目支出16.00万元。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评分标准 |
预算管理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25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全年实际执行数占全年项目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预算调整率 |
15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预算调整数占全年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预算调整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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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 |
产出目标完成率 |
做好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章)、省劳模和市五一劳动奖状(章)推荐表彰工作 |
20 |
项目实施后,做好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章)、省劳模和市五一劳动奖状(章)推荐表彰工作,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评价要点:做好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章)、省劳模和市五一劳动奖状(章)推荐表彰工作。按完成程度得分。 |
做好各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 |
15 |
项目实施后,做好各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评价要点:做好各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按完成程度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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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10 |
项目实施后,2018年至2019年在崇阳主城区建设6-8家符合规范化要求的户外职工“爱心驿站”,系公共服务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程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评价要点:2018年至2019年在崇阳主城区建设6-8家符合规范化要求的户外职工“爱心驿站”。未完成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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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实现30%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脱困解困 |
15 |
项目实施后,实现30%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脱困解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评价要点:实现30%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脱困解困。按实现30%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脱困解困的完成程度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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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性指标 |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合规性 |
— |
考量资金使用是否按规定用途情况,已发生的项目支出是否都是用于该项目,如存在项目资金未用于该项目或该项目用了其他项目的资金都作为不合规资金认定。 |
评价要点: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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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绩效评价情况
(一)预算管理(40分)
预算管理主要评价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对于该项的评价,评价小组采用卷宗研究的方式,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对项目投入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经过综合计分,该指标得分为30.44分。
1.预算执行率(25分)
总工会2018年县级预算执行金额118.81万元,县级年初预算金额192.3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1.77%,按照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为15.44分。
2.预算调整率(15分)
总工会部门整体2018年年初资金预算192.33万元,不涉及调整预算,按照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为15分。
(二)产出指标(45分)
产出指标主要从完成推荐表彰工作,各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公共服务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3个方面来评价。对于该项的评价,评价小组采用卷宗研究的方式,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对项目投入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经过综合计分,该指标得分为45分。
1. 完成推荐表彰工作(20分)
项目实施后,做好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章)、省劳模和市五一劳动奖状(章)推荐表彰工作,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2018年青山铺前村农民吴正刚、县妇幼保健院院长饶龙泉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北省劳动模范称号,5名优秀工人王朝阳、程慧敏、姜白娥、刘峻松、丁江华被咸宁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该指标得分为20分。
2.完成各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15分)
项目实施后,做好各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2018年度发放劳模专项补助资金人数为24人。该指标得分为15分。
3. 公共服务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分)
项目实施后,2018年至2019年在崇阳主城区建设6-8家符合规范化要求的户外职工“爱心驿站”,系公共服务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程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2018年在县城里户外职工密集的街区分别建立了3家户外职工爱心驿站。该指标得分为10.00分。
(三)效益指标(15分)
效益指标主要从建档立卡困难职工脱困解困这方面来评价。对于该项的评价,评价小组采用卷宗研究的方式,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对项目投入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
项目实施后,实现30%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脱困解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总工会联合县人社局继续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抓好劳动合同续签、新签工作,覆盖职工5.25万人,工资集体协商开展率达到95%以上。全县各级工会筹措送温暖资金160多万元,慰问困难职工879人,其中县总工会筹措送温暖资金71万元,慰问帮助困难职工148人;发放省部级以上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和荣誉津贴16万元;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和经济开发区分别举行招聘会,共提供7000多个就业岗位;为11名困难职工子女发放“金秋助学”款2.8万元。与县职教中心合办产业工人综合培训基地,在青山镇城万村润源茶叶合作社建立了第一个茶产业工人实训基地。在青山城万村大力开展各项精准扶贫工作,为村在资金、财物等方面提供支持,拨付6万元帮助青山城万村发展产业、改善条件,助推帮扶贫困户如期脱贫。对帮扶系统中的208户困难职工存量进行精准识别后余下的51户困难职工,按需求分类,进行帮扶;新增259人参加武汉城市圈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互助金额达2.25万元,为6人次支付补偿金4.5万元。该指标得分为13分。
(四)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主要评价资金管理的实际情况,是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整合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规范的审批程序。对于该项的评价,评价小组采用卷宗研究的方式,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对项目投入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经过综合计分,该指标得分-10分。
审计检查发现各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 “2018年省部级劳模困难补助申请表”社区(村)、单位基层工会意见审核盖章,申报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劳模未见有关收入证明(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工资发放明细或社保发放明细)及本单位工会或社区(村)工会拟同意申报补助公示证明,申请特殊困难补助金的劳模未见医疗费用单据、病情诊断证明、事故或灾情报告等材料及其原件复印件等。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提出改进下一步工作的措施
1.项目的实施过程资料不齐全。
建议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总工会应加强对项目的档案管理,做好相关文件和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完善相关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2.编制预算没有紧密结合2018年工作安排。
建议编制下年预算要紧密结合下年工作安排。总工会应认真总结本年工作,结合本次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编制2018年预算结合2018年工作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分析绩效指标是否存在简单易达的问题,对以后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提出改进建议
绩效指标未见存在简单易达的问题。
附件: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绩效评价项目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