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来源:财政局 录入:Gov143
崇阳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武中昌崇绩评字【2019】010YL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主要内容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是由崇阳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领导实施的,该项目旨在贯彻落实《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18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8〕52号)文件精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低保、临时救助工作,分别为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我选湖北”计划、技能强省等支出。
(二)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8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18〕28号) 等文件精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经崇阳县财政局批复下达资金937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575万元,省级资金3797万元。上年结余资金4,414.13万元。具体资金来源见下表:
单位:万元
文号 |
预算项目 |
明细 |
预算分配总金额 |
鄂财社发[2016]123号 |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省级农村福利院公益服务经费 |
12.00 |
鄂财社发[2017]92号 |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省级农村福利院公益服务经费 |
12.00 |
鄂财社发[2017]92号 |
[20819]临时救助 |
省级社会救助资金 |
903.00 |
鄂财社发[2017]73号 |
[20819]临时救助 |
中央级社会救助资金 |
200.00 |
鄂财社发[2017]73号 |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中央级社会救助资金 |
499.00 |
鄂财社发[2018]38号 |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中央级社会救助资金 |
97.00 |
鄂财社发[2017]73号 |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中央级社会救助资金 |
2,182.00 |
鄂财社发[2018]38号 |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中央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1,000.00 |
鄂财社发[2017]92号 |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省级社会救助资金 |
1,124.00 |
鄂财社发[2017]92号 |
[2082102]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
省级五保精准扶贫补助资金 |
1,000.00 |
鄂财社发[2018]38号 |
[2082102]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
省级农村五保平安工程补助资金 |
400.00 |
鄂财社发[2017]92号 |
[2082102]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
省级农村五保平安工程补助资金 |
41.00 |
鄂财社发[2016]123号 |
[2082102]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
省级农村五保平安工程补助资金 |
35.00 |
鄂财社发[2017]51号 |
[2082102]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
省级农村五保平安工程补助资金 |
120.00 |
鄂财社发[2017]73号 |
[2100409]城乡医疗救助 |
中央级社会救助资金 |
400.00 |
鄂财社发[2017]73号 |
[2100409]城乡医疗救助 |
中央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
412.00 |
鄂财社发[2018]38号 |
[2100409]城乡医疗救助 |
中央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
561.00 |
鄂财社发[2017]92号 |
[2100409]城乡医疗救助 |
省级社会救助资金 |
150.00 |
鄂财社发[2016]96号 |
[2081001]儿童福利 |
中央级社会救助资金 |
23.00 |
鄂财社发[2017]73号 |
[2081001]儿童福利 |
中央级社会救助资金 |
106.00 |
鄂财社发[2017]73号 |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中央级社会救助资金 |
95.00 |
合计 |
|
|
9372.00 |
2018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实际执行9657.03万元,预算执行率69.41%。年终结余资金4255.81万元。
项目 |
上年结余 |
本年收入 |
收入合计 |
支出 |
结余 |
|
本年收入 |
其中:财政拨款 |
|||||
城市低保 |
843.25 |
615.51 |
596.00 |
1,458.76 |
718.02 |
740.74 |
农村低保 |
764.63 |
4,374.74 |
4,306.00 |
5,139.38 |
4,126.35 |
1,013.03 |
医疗救助 |
766.62 |
1,526.89 |
1,523.00 |
2,293.51 |
1,236.52 |
1,056.99 |
五保资金 |
894.16 |
1,431.12 |
1,400.00 |
2,325.28 |
1,755.58 |
569.71 |
孤儿资金 |
194.23 |
23.00 |
23.00 |
217.23 |
49.29 |
167.94 |
临时救助资金 |
951.23 |
1,106.45 |
1,103.00 |
2,057.68 |
1,634.91 |
422.77 |
农村福利院公益性服务经费 |
|
24.00 |
24.00 |
24.00 |
12.00 |
12.00 |
农村五保平安工程 |
|
196.00 |
196.00 |
196.00 |
124.37 |
71.63 |
孤儿救助 |
|
106.00 |
106.00 |
106.00 |
|
106.00 |
流浪乞讨救助 |
|
95.00 |
95.00 |
95.00 |
|
95.00 |
合计 |
4,414.13 |
9,498.72 |
9,372.00 |
13,912.85 |
9,657.03 |
4,255.81 |
2018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年初批复预算资金9372万元。年中未涉及预算调整。
二、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评价小组在参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上,依据《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结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的特点,运用定量定性原则,确定了绩效评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约束性指标三个方面。
“预算管理”权重40分,下设二级指标“预算执行”,主要评价项目预算管理的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下设2个三级指标具体评价;
“绩效管理”权重60分,下设二级指标“产出目标完成率” 、“效益目标实现程度”, 主要评价项目各项数量产出和质量产出的实现程度,下设8个三级指标具体评价;
“约束性指标”为扣分项,主要评价资金使用是否按规定用途情况,已发生的项目支出是否都是用于该项目,如存在项目资金未用于该项目或该项目用了其他项目的资金都作为不合规资金认定。
具体指标的分布情况、权重、指标解释、指标说明如下表所示: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评分标准 |
预算管理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25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全年实际执行数占全年项目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预算调整率 |
15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预算调整数占全年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预算调整情况。 |
评价要点: |
||
绩效管理 |
产出目标完成率 |
城市低保数户人数 |
9 |
项目实施后,城市低保数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评价要点:城市低保户数1280,人数2475,评分9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农村低保户数人数 |
9 |
项目实施后,农村低保户数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评价要点:农村低保9290户,15003人,评分9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
医疗救助人次 |
8 |
项目实施后,医疗救助人次,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评价要点:医疗救助30409人/次,评分8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
城乡低保、五保、孤儿资助覆盖率 |
6 |
项目实施后,城乡低保、五保、孤儿资助覆盖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评价要点:城乡低保、五保、孤儿资助覆盖率。达到标准评分6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协议覆盖率 |
5 |
项目实施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协议覆盖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评价要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协议覆盖率,评分5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
效益目标实现程度 |
“平安工程”年度计划建设项目数 |
4 |
项目实施后,“平安工程”年度计划建设项目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效益目标的实现程度。 |
评价要点:“平安工程”年度计划建设金塘、石城、铜钟,评分4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
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
4 |
项目实施后,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效益目标的实现程度。 |
评价要点:城市低保保障标准660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5000元/人/年,评分4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救助对象满意度 |
15 |
项目实施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救助对象满意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效益目标的实现程度。 |
评价要点:防护林周边居民满意度90%,评分15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
||
约束性指标 |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合规性 |
— |
考量资金使用是否按规定用途情况,已发生的项目支出是否都是用于该项目,如存在项目资金未用于该项目或该项目用了其他项目的资金都作为不合规资金认定。 |
评价要点: |
合计 |
|
|
100 |
|
|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预算管理(40分)
预算管理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实际情况。对于该项的评价,评价小组采用卷宗研究的方式,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查看了项目的相关资料,对项目预算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经过综合计分,该指标得分为32.35分。
指标名称 |
权重 |
分数 |
预算执行率 |
25.00 |
17.35 |
预算调整率 |
15.00 |
15.00 |
投入指标总分 |
40.00 |
32.35 |
(1)预算执行率(25分)
预算执行率,是指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全年实际执行数占全年项目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评价小组查阅项目支出明细表,了解到项目预算总额13,912.85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为9657.0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 69.41%。经过综合计分,该指标得分17.35分。
(2)预算调整率(15分)
预算调整率,是指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预算调整数占全年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预算调整情况。评价小组查阅预算明细表,了解到项目年初批复预算资金下达资金937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575万元,省级资金3797万元。上年结余资金4,414.13万元。年中未涉及预算调整。经过综合计分,该指标得分15分。
2、绩效管理(60分)
绩效管理指标主要从城市低保户数人数、农村低保户数人数、医疗救助人次、城乡低保五保孤儿资助覆盖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协议覆盖率、“平安工程”年度建设项目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救助对象满意度这八个方面来进行评价。对于该项的评价,评价小组主要采取了案卷研究、现场访谈等方式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收集了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的工作总结、项目支出明细表等资料,了解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成果,对项目产出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和评价。经过综合计分,该指标得分为53.35分。
三级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城市低保户数人数 |
9.00 |
9.00 |
农村低保户数人数 |
9.00 |
9.00 |
医疗救助人次 |
8.00 |
3.35 |
城乡低保、五保、孤儿资助覆盖率 |
6.00 |
6.00 |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协议覆盖率 |
5.00 |
5.00 |
“平安工程”年度建设项目数 |
4.00 |
4.00 |
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
4.00 |
4.00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救助对象满意度 |
15.00 |
13.00 |
合计 |
60.00 |
53.35 |
(1)项目实施后,城市低保户数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小组通过查看资料了解到,全年计划城市低保补贴1280户2475人。实际2018年全县完成1371户2665人,达到预期目标值。该项指标得分9分。
(2)项目实施后,农村低保户数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小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计划农村低保补贴9290户 15003人;2018年实际享受该补贴9502户15739人,完成了年初目标值。该项指标得分9分。
(3)项目实施后,医疗救助人次,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小组根据相关资料,了解到2018年计划医疗救助30409人次;实际救助10227人次,未完成年初目标值。该项指标得分3.35分。
(4)项目实施后,城乡低保、五保、孤儿资助覆盖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小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到2018年计划城乡低保、五保、孤儿资助覆盖率100%;2018年根据2017年10月份城乡低保、五保、孤儿花名册,全额资助了19635人。该项指标得分6分。
(5)项目实施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协议覆盖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小组查阅2018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了解到农村特困人员1808人,其中完成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协议》249份,《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服务协议》,《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1559份,完成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协议覆盖率100%的年度目标。该项指标得分5分。
(6)项目实施后,“平安工程”年度建设项目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效益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小组查阅2018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了解到“平安工程”计划建设目标金塘、石城、铜钟。实际2018年“平安工程”已投入3万元对12所农村福利院配备了微型消防站,投资7万元完成对青山福利院的呼叫和全方位监控系统。经过综合计分,该项指标得分4分。
(7)项目实施后,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效益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小组查阅2018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了解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目为城市550元/人/月、农村5000元/人/年。实际2018年城市467.58元/人/月、农村4343元/人/年,完成了目标值。经过综合计分,该项指标得分4分。
(8)项目实施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救助对象满意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效益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小组查阅2018年度工作总结,了解到享受补贴人员反映较满意。经过综合计分,该项指标得分13分。
3、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主要从资金管理来具体评价,主要考核项目资金管理合规性,考量资金使用是否按规定用途情况,已发生的项目支出是否都是用于该项目,如存在项目资金未用于该项目或该项目用了其他项目的资金都作为不合规资金认定。对于该项的评价,评价小组主要采取了案卷研究方式进行资料收集、整理、核实和分析,收集项目实施具体状况的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相关文件。
评价小组通过查阅相关资金支付凭证、资金支出明细表了解到,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拨付有审批程序,但未进行会计核算。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未能提供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计划及完成情况的说明与分析、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说明与分析等资料。经过综合计分,该指标得-10分
(二)主要结论及评分结果
1、综合评分结果
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5.70分,评分结果为良。其中预算管理得分32.35分,绩效管理得分53.35分,约束性指标得分-10分。
下表为各指标得分情况:
评价准则 |
评价权重 |
评价得分 |
预算管理 |
40.00 |
32.35 |
绩效管理 |
60.00 |
53.35 |
约束性指标 |
|
-10.00 |
综合绩效 |
100.00 |
75.70 |
2、主要结论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单位制定的内控制度,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但存在项目资金管理有不完善的地方,如未能提供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计划及完成情况的说明与分析、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说明与分析等资料。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医疗救助工作不到位
2018年计划开展救助30409人,因劳力流失、管理制度不完善以致医疗救助执行不力。
2、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未能提供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计划及完成情况的说明与分析、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说明与分析等资料。
(二)建议
1、针对医疗救助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建议加大对医疗救助工作的管理力度。
2、针对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建议预算单位将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及重点工作安排写入预算编制说明或单独进行备案,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
附件: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绩效评价项目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