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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林业局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来源:财政局 录入:Gov143

崇阳县林业局精准灭荒工程和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评价机构:武汉中昌达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

评价准则

评价得分

评价等级

投入与过程

11

差(D

产出

41

中(C

效果

18

优(A

综合绩效

70

中(C




评 价 小 组

评价组长:  余战

评价组成员:王梦娇、胡文格



崇阳县林业局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

建设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武中昌崇绩评字[2019]002YZ

崇阳县财政局:

我公司接受贵局委托,对崇阳县林业局(以下简称“县林业局”)2018年度“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的通知》(鄂常办文[2017]8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等文件要求,本着“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原则,从投入与过程、产出、效果3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本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加快推进国土绿化,改善崇阳县城乡人居环境,2018年以来,林业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大力开展精准灭荒、门户绿化、通道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18年以来,县林业局为实现上述目标,多渠道采购各类苗木448,694株,草皮及色块苗木19,991.00平方米和栽植各类苗木1800万株,为绿化美化崇阳做了大量项目实施工作。

2019年18日县林业局《关于请求解决2018年有关造林绿化资金的请示》(崇林字[2019]4号),申请投入资24,310,000.00元。20197月县林业局《关于请求解决造林绿化等资金的请示》,申请投入资金31,950,000.00元。县领导20191月和8月两次批复同意解决绿化资金34,000.000.00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县林业局2018年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债券资金34,000,000.00元,用于全县项目中造林绿化苗木款及施工费用。项目完工验收后,由县林业局申请资金,经财政局审核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2018年度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县林业局实际使用资金34,518,750.00元,均已拨付至崇阳县隽森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支付崇阳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4,272,700.00元,分别用于200万株油茶秒良种嫁接、2018年精准灭荒及栽植苗木绿化配套工程和2019年度“鄂赣彩叶花廊”绿化工程;支付2018-2020年造林绿化资金1,794,135.00元;支付2019年门户绿化资金950,000.00元;支付樱花项目工程费用7,471,915.45元。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及评分表

2018年度崇阳县林业局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实际完成值

得分

投入与过程

20

项目预算申报

预算申报

5

林业局2018年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预算是否准确,预算文件是否齐全

预算准确且文件齐全得5分,预算不准确且没有预算文件得0分,有其它问题酌情扣分

有资金申请得请示及批复,无预算申报及批示文件

3

项目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

5

是否实际完成预算资金

实际完成预算资金得5分,否则据未完成的比例扣分

资金使用率=34,518,750.45/34,000,000.00*100%=101.5%,得5

5

绩效评价执行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执行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执行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按要求开展,融入单位财务和项目之中,得3分;有专人负责,得1

未能及时高效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无专人负责,扣3

0

绩效目标完整性

2

绩效目标是否完整

绩效指标可以反映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得1分;有核心的绩效指标,得2

项目绩效指标不完整,不能全面反映项目主要产出,扣1

1

绩效指标合理性

2

绩效指标是否合理

绩效指标值设定不存在指标值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得1分;定性指标可衡量,得2

绩效指标值设定不合理,存在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指标设定绩效指标的问题,扣1

1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3

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是否匹配,拨付、使用过程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和损失浪费、低效无效问题等

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合法,不存在损失浪费和抵消无效等问题,得3

资金使用完毕,变动控制在5%以内,较好发挥资金效益,但多笔造林绿化资金支付缺少合同,扣2

1

产出

60

数量指标

苗木调配完成率

15

苗木调配完成率=苗木调配株数完成数/计划数*100%

调配苗木株数计划完成448694株,完成率≥90%10分,每下降1%1

精准灭荒基地及乡镇、村庄等绿化调配绿化苗木448694株,完成率达到100%,但存在根据实际完成指标设定绩效指标的问题,扣7

8

草皮及色块苗木总面积

15

草皮及色块苗木面积完成率=实际完成面积/计划完成面积*100%

草皮及色块苗木面积计划完成19991平方米,完成率≥90%10分,每下降1%1

精准灭荒基地及乡镇、村庄等绿化草皮和色块苗木19991平方米,完成率100%,但存在根据实际完成指标设定绩效指标的问题,扣7

8

质量指标

苗木成活率

10

苗木存活率≥90%

苗木存活率≥90%10分,每下降1%0.5分,无苗木存活及补种记录扣5

实地抽查苗木成活率90%,但未提供苗木成活率统计数据,平时补种无记录,扣5

5

栽植区位、保存密度、苗木规格等情况

10

根据项目方案或合同规定,完成栽植区位、保存密度、苗木规格等要求

栽植区位、保存密度、苗木规格全部达标得10分,否则视情况酌情得分

根据竣工结算报告、审计报告和实地抽查结果,栽植区位、保存密度、苗木规格等均符合合同或方案要求,得10

10

时效指标

及时完成率

10

按照方案或合同要求及时完成精准灭荒和美丽乡村工程验收

工程及时完成,10,否则不得分

“鄂赣彩叶花廊“绿化工程201916日开工,2019530日竣工,201979日出具竣工决算报告,符合合同要求,得10

10

   

20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10

是否改善村镇居民生活生产环境,是否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

以走访、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地的居民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95%不扣分,每降低1%1

高枧乡、大岭村、坳上村等地村民的满意度调查显示,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满意度为100%,得10

10

经济效益指标

10

林业局灭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是否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林业局灭荒绿化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实行政府采购程序,得5,否则不得分

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包括崇阳绿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和广州红树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中与广州红树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樱花项目工程未提供政府采购程序文件,扣2

8

 

100

100

70

三、绩效分析及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投入与过程阶段

投入与过程阶段指标分值20分,实得11分。

1.项目预算申报

项目预算申报指标分值5分,实得3分。

根据县林业局201918日《关于请求解决2018年有关造林绿化资金的请示》(崇林字[2019]4号)和2019725日《关于请求解决造林绿化等资金的请示》,认定项目资金预算较为准确,但县林业局未提供2018年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预算申报及批复文件,按照评分标准扣2分。

2.项目预算执行

项目预算执行指标分值5分,实得5分。

截止20199月底,县财政局拨付项目资金34,000,000.00元,县林业局实际支出34,518,750.45元,资金使用率=34,518,750.45/34,000,000.00*100%=101.5%按照评分标准不扣分。

3.绩效评价执行情况

绩效评价执行情况指标分值7分,实得2分。

县林业局2018年度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未能及时高效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无专人负责,按照评分标准扣3分;

项目绩效指标不完整,不能全面反映项目主要产出,按照评分标准扣1分;项目绩效指标值设定不合理,存在根据实际完成指标设定绩效指标的问题,按照评分标准扣1分。

4.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指标分值3分,实得1分。

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做到了严格控制成本、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较好发挥了资金效益,但造林绿化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未与崇阳县春风种植专业合作社、程和平、胡志明等第三方签订合同按照评分标准扣2分。

产出阶段

过程阶段指标分值60分,实得41

1.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分值30分,实得16

截止至20191月,精准灭荒基地及乡镇、村庄等绿化调配绿化苗木448694株,完成率达到100%,但存在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设定指标的问题,按照评分标准扣7分;截止至20197月,精准灭荒基地及乡镇、村庄等绿化草皮和色块苗木19991平方米,完成率达到100%,但存在根据实际完成指标设定绩效指标的问题,按照评分标准扣7分。

2.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分值20分,实得15

绩效评价小组实地考察鹿门村五里界、石子岭、青山水库、四桥至五桥河堤、咸通高速出口、大岭村、坳上村、高枧乡等地,抽查苗木成活率90%,但林业局未提供苗木成活率统计数据,平时补种无记录,按照评分标准扣5分。

根据竣工结算报告、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小组实地抽查的结果,栽植区位、栽植密度、苗木规格等均符合合同或方案要求,按照评分标准不扣分。

3. 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分值10分,实得10

经调查, 县林业局2018年度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均按照方案或合同要求及时完成施工和验收。其中 “鄂赣彩叶花廊”绿化工程201916日开工,2019530日竣工,于201979日出具竣工决算报告;2018年精准灭荒及栽植苗木绿化配套工程于2019131日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按照评分标准不扣分。

效果阶段

项目效益指标分值20分,实得18分。

1.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0分,实得10分。

绩效评价小组实地考察城区及高枧乡、大岭村、坳上村等地,通过询问交谈和电话回访等方式村镇居民进行了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满意度调查,经整理,该项目满意度为100%

2.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分值10分,实得8分。

县林业局灭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包括崇阳绿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和广州红树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中与崇阳县绿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的苗木购销合同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2,983,300.00元,中标金额2,343,650.00元,节约政府资金639650,00元;与广州红树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樱花采购项目合同未提供政府采购程序文件,按照评分标准扣2分。

(二)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满分100分,根据总得分确定等级。共分四个等级:优(90-100分)、良(80-90分)、中(60-80分)、差(0-60分)。该项目得分70分,评价等级属于“中”。

该项目立项基本规范、预算测算比较准确;项目成本在控制预算数内,项目成效显著,明显改善村镇居民生活生产环境,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项目立项程序、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如缺少项目立项相关资料、项目预算申请及批复文件;绩效评价申报表和自评表的指标值不完整不合理,不能全面反映项目的主要产出,且存在根据实际完成指标设定绩效指标的问题。

原因:林业局初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经验不足,准备不充分。

2. 支出程序不规范,部分支出未经过必要的政府采购程序,缺少合同等。

    原因:因时间紧迫,未走完整政府采购程序。

3. 项目验收完成后的后续工作未到位,无法提供苗木栽植成活率、补种记录等数据或文件。

 原因:缺乏文字记录的制度要求。

4. 项目内容未界定清晰。

原因:由于林业生产的连续性,客观存在项目内容划分困难后希望能采用必要措施,予以克服。

5. 树木作为生物资产,在不同经济组织之间移交,未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

原因:未健全资产转移制度。

五、建议和改进措施

1.建议林业局加强项目预算执行,强化决算管理,制定相应的支出控制措施,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特别是专项支出应明确到具体项目、具体内容。

2.造林绿化工程完成后应做好后续工作,补种维护等工作应做好书面记录。

3. 林业局应建立健全本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或考核办法,避免指标设定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情况。


六、附件:

附件1:2018年林业局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佐证依据

附件2精准灭荒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附件3:崇阳县林业局-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4:崇阳县林业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5:项目满意度调查表

附件6:实地考察照片

附件7:造林绿化资金的请示和会议纪要

附件8:资金使用情况表和资金拨付凭证

附件9:项目相关合同

                 

武汉中昌达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武汉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9年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