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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9 来源:财政局 录入:Gov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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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XINS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LTD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鄂鑫评字[2019]008

崇阳县财政局

为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依照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文件)、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文件)和《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崇财发〔201929号)文件要求,我们接受委托,秉承第三方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绩效评价。我们对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实施了必要的评价程序,通过查阅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以及上年度预、决算有关文件,对2018年的财务记账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收集和审阅,经过现场调查,发放、回收并整理交通运输局整体支出绩效调查问卷,与该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了交流访谈。我们认为我们取得了对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的充分依据。现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位于崇阳县天城镇交通小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12230113600364,单位负责人:周国香;交通运输局机关内设9个股室,下辖23个二级单位。2018年编入财政部门预算的单位共有6个,即交通运输局机关、县地方海事局、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局运管所、县公路局和县物流局。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为县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县地方海事局和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为县财政差额拨款行政单位,其他三家为自收自支单位。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法规,管理全县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公路、交通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

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邮政等工作;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制定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县财政性资金预算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重点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负责全县地方高速公路集中统一管理;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队伍建设。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18年编制人数22人,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4人。2018年末编制内实有人数17人。下设有县公路管理局、县地方海事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交通执法大队、县物流局、通远建设集团、县乡村公路管理所、县交通建设质监所、交通物业公司、旅游车出租公司、汽运总公司、县交通培训学校等23家独立核算单位。

(二)2018年度预算批复及单位财务状况

1、2018年度预算批复情况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批复公开的预算总收入2562.99万元,预算总支出金额2562.99万元,纳入预算的包括交通运输局机关、县地方海事局、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局运管所、县公路局和县物流局6家单位。崇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18年度预算收入607.9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51.85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18.18万元,其他收入37.88万元;预算支出607.9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9.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69万元,全年公用经费134.38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8年崇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实际收入合计为31,123.91万元,批复预算金额为607.91万元,比年初批复的预算金额增加30,516.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29,599.6万元年初未编制在预算中,导致收入预算数与实际情况不符;其他收入超预算1,082.92万元。

2018年崇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实际支出合计为26,245.83万元,批复预算金额为607.91万元,比年初预算金额增加25,63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超预算245.21万元,实际支出明细与预算口径存在差异;项目支出较预算增加24,737.92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也未编制预算。

3、2018年度单位财务状况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1231日账面资产总额15,253.08万元,负债总额159.72万元,净资产合计10,21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085.38万元。

2018年度实际收入31,123.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003.11万元,其他收入1,120.8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085.38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6,24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12万元,拨出经费654.74万元,项目支出24,737.97万元,2018年度收支结转结余4,878.08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加强预算资金的“追踪问效”,提高预算执行部门的绩效意识,评价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综合绩效;

2、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检查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二)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注重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流程,采用目标比较法、公众评价法、实地调研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原则,采用现场核查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力争做到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即真实性原则,实事求是是绩效评价活动的根本要求。评价时既要避免评价人员个人情感等主观因素的影响,也要克服外界因素的各种制约,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作出准确的判断,真实地评价项目绩效水平。

4、突出重点原则:多角度、全方位把握,综合采用各种方法予以分析研究,全面反映被评价部门的绩效。同时,注重被评价部门工作职能的特殊性,筛选出最重要和关键的绩效因素,主要评价部门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的情况。

5、绩效相关原则: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评价结果能够清晰反映部门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反映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对象及范围

1、评价对象:本次评价对象为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2、评价范围: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四)绩效评价工作内容

1、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包括预期产出和效果,以及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等。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支出情况和差异原因分析,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情况等。

3、为实现绩效目标采取的措施。包括: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及资源配置情况等。

4、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及设计过程

1、通过收集、审阅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以及上年度财务、预算批复等有关资料,深入了解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履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实际情况,我们设计了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征求崇阳县财政部门的意见。

2、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及崇阳县财政部门的意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三级,第一级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指标,其中,投入指标下设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个二级指标;过程指标下设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三个二级指标;产出指标评价职责履行情况;效果指标评价取得的履职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具体评价体系设定了7个二级指标,设计了28个三级指标及其对应的具体要求,对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六)绩效评价实施过程和内容

1、听取被评价单位2018年度绩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状况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介绍,并收集相关的资料。

2、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2018年度的财务资料、账簿记录及记账凭证等,对崇阳县财政下拨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与核对,以确认其财务决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通过执行询问、查阅、核对、勘查、检查、盘点等方式进行调查、了解被评价单位部门预算经费的财务管理状况、资金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以确认其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4、整理收集的资料,结合被评价单位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职责履职方面的情况与单位领导及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沟通,分析差异原因,得出评价结论。

5、根据财政部有关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原则性要求,结合被评价单位性质、职责、规模等具体情况,拟定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6、根据上述资料,以及服务单位和受益群体对被评价单位履职效果的满意度问卷调查,遵循评价原则,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7、获得初步评价结论后与被评价单位进行沟通交流,撰写评价报告初稿。将初稿发送给崇阳县财政局,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评价报告并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七)绩效评价的依据和资料

 1、绩效评价的依据

1)财预[2011]285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财预[2011]416号《关于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

3)财预[2013]53号《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4)中注协[2016]10号《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

5)鄂政发[2013]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6)鄂财绩发[2014]12号《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鄂财绩规[2014]3号《湖北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8)崇财发[2019]29号《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1)崇政办发[2011]29号《崇阳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发展“十三五”规划

3)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4)崇阳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5)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6)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

7)崇阳县交通运输局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政府采购制度、交通项目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

8)社会调查资料、访谈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绩效评价分析

   (一)一级评价指标——投入,满分为15分,评价得分为11

1、目标设定,满分为7分,评价得分4

1)绩效目标合理性:根据崇政办发[2011]29号《崇阳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崇财发[2018]37号《关于批复2018年崇阳县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2018年度工作目标和部门绩效管理目标。2018年度的工作目标、整体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部门职责,符合县政府有关规定。计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2018年具体绩效目标有:

一是完成本年度省市下达的建养计划投资目标和形象进度目标。
  
二是确保列入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各项专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时间节点批复。
  
三是推进106国道崇阳县花山至黄龙段改扩建工程、崇阳县石家祠至王秀英段改建工程、崇阳县铜钟至小山界公路和崇阳县石城至桂花泉公路改建工程、武深高速公路崇阳连接线工程、S208崇阳县路口镇区段改建工程项目等。

  四是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路容路貌,满足精细化管理要求,国省干线公路PQI值不低于上年度。
  
五是严格落实各项基建程序,完工项目及时组织交工验收;要求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并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
  
六是完成省市下达的新改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
  
七是抓好交通运输安全,全面履行辖区水路、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和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八是严格管控交通专项资金,无截留、挪用、平调交通专项资金情况,全面落实普通公路地方债资金额度和地方配套资金,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加快交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

绩效指标分解不够细化,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对应性不强,建设项目支出年初未编制预算,导致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不匹配,本项扣3分。

    2、预算配置,满分为8分,评价得分7

1)在职人员控制:根据政府定编文件,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行政编制22名;2018年底实有编制内人数17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7.27%,计3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根据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及2018年度预算公开数据,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的变动率为-14.29%,本项计3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根据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工作计划,重点工作是106国道崇阳县花山至黄龙段改扩建工程、S359崇阳县石家祠至王秀英段公路改建工程、武深高速公路崇阳连接线工程、崇阳县国家森林公园(桂花片区)公路改建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及安防工程等5个项目建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为年中追加,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为85%;,扣1分。

    (二)一级评价指标——过程,满分为40分,评价得分28

1、预算执行,满分为15分,评价得分6分。

1)预算完成率:2018年交通运输局机关预算收入为607.91万元,实际收入为1524.31万元(不含基建项目),预算收入完成率为250.75%,扣2分。

2)预算支出控制率:2018年交通运输局机关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607.91万元,实际基本支出金额为853.11万元,超支预算比例40.33%,本项扣2分。

3)预算调整率:财务账面显示年中追加调整专项经费支出预算916.4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50.75%,本项扣2分。

4)结转结余率:2018年交通运输局机关基本预算支出607.91万元,当年结转结余总额16.46万元(不含基建项目),结转结余率为2.71%,本项计2分。

5)结转结余变动率:2018年当年结转结余资金4,878.08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48.37%。本项扣2分。

6)公用经费控制率:2018年公用费用预算金额134.38万元,相对应的实际支出151.5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12.8%,本项扣1分。

7)“三公经费”控制率: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相对应的实际支出6.2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3.5%,本项不扣分。

8)政府采购执行率:2018年新增办公设备采购2.03万元,经过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计2分。

2、预算管理,满分为15分,评价得分12.5

1)管理制度健全性: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已制定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1分;预算制度未有效执行,扣0.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崇阳县交通运输局使用预算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而且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项计7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崇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显示,交通运输局按规定的内容于2018522日公开了2018年度预算信息,符合政府规定的时间要求,计1分。2018年度决算信息已按时上报,计1分。

4)基础信息完善性:基础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但2018年上报的决算收入信息与账面实际金额不一致,会计报表信息编制不准确;交通运输局共有6个预算单位、23家独立核算单位,未编制汇总及合并会计报表,扣2分。

3、资产管理,满分为10分,评价得分9.5

1)资产制度健全性: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已制定有合法、合规的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未执行对长期挂账款项进行清查盘点制度,扣0.5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计6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现场抽查盘点,账面固定资产均在用;计1分。

   (三)一级评价指标——产出,满分为25分,评价得分24

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性、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方面来评价职责履行情况。

1、实际完成率:根据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数据,2018年主要工作:一是全面建成一批重点项目;二是加快建设一批重点项目;三是有效储备一批重点项目;四是注重养护管理和公路设施维护提档升级;五是严格落实建设质量管理各项基建程序,六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管养体系。七是全面履行辖区水路,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八是加强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全面落实普通公路地方债资金额度和地方配套资金;九是积极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重要任务和部署安排的重大活动,9项工作实际完成率100%,计7分。

2、完成及时率: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已按时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计6分。

3、质量达标率:2018年已完成的工作任务达到既定目标,已完成验收的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全县乡村公路的建设被省交通厅评为全省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但部分安防工程及危桥改造项目完工后未及时验收;扣1分。

4、重点工作办结率:2018年重点项目有5个,分别是106国道崇阳县花山至黄龙段改扩建工程、S359崇阳县石家祠至王秀英段公路改建工程、武深高速公路崇阳连接线工程、当年计划中的崇阳县国家森林公园(桂花片区)公路改建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及安防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年完成率为100%;计6分。

   (四)一级评价指标——效果,满分为20分,评价得分18

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满意度方面来评价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2018年建设完成通村公路128公里、公路绿化完成152公里;对全县381公里县道实行了专业养护,对641.8公里乡道和1776.5公里村道开展日常养护,提升了全县道路运输服务能力,保障了道路的良好通行,促进了农产品的快速流通和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助推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计5分。

2、社会效益:2018年全力实施的“九有”补短板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为全县35个贫困村修建四级公路85公里,新修小桥5座,改善了农村交通条件,提高了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使偏远地区群众出行更为便捷。全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25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08台次,维护稳定了有序的和谐交通环境。2018年全县道路运输业完成公路客运量638.5万人次,旅客周转量16273.8万人公里;完成公路货运量2337.5万吨,货运周转量110539.2万吨公里,保障了全县运输服务的提升,改善了农村交通条件,提高了农村公路通行能力,群众出行更为便捷,部分路段有待加强后期管理及维护,计4分。

3、生态效益:在各个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生态红线,施工中注重生态保护,对公路沿线生态未造成破坏;对新建和改扩建道路完成公路绿化152公里;沿路鲜花相伴成为崇阳一道亮丽的风景。计5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满意,满分为5分,评价得分4分。

根据发放并回收的130份《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调查问卷》汇总情况反映:社会公众及收益村民对交通运输局履职效果的满意度评分为89.8分,计4分。

四、评价结论

   (一)评分结果

经以上评价分析,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得分81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二)主要结论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在2018年,全力实施大交通28个重点项目的建设,全年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0.15亿元。全面建成了一批重点公路项目,同时完成了一批公路设施维护提档升级项目,使全县各级公路路况指标保持了良好态势,保障了道路运输通行服务能力,维护稳定了全县有序的和谐交通环境。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创建美丽农村路200公里,被省交通厅评为全省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过粗,基本经费预算项目预算编制不完整,基建项目经费未编制预算,预算数与实际数差异过大,如2018年批复预算收入607.91万元,但实际执行收入为31,123.91万元,差异30,516.0万元,主要是2018年项目拨款29,599.6万元,年初未编制在预算中,造成预算金额与执行金额差异较大。

2、决算报表与财务账面记录存在差异,2018年账面实际发生数与上报决算报表收入金额相差853万元。

3、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截止2018年末长期挂账无动态的应收账款共计15笔,金额10,097.54万元,账龄均超过3年以上,实为拨款挂往来账多年未处理,导致累计年末结转结余虚增;截止2018年末长期挂账无动态的应付账款共计4笔,金额26.41万元,没有进行核对清理,往来款项存在账实不符现象。

4、存在以前年度费用跨期列支在2018年经费支出中,201851-8号凭证支付2017年度租车费共计7.81万元。

5、现场调查中发现桂花泉镇黄土村至横山路段因大车超载超重,造成新建路面损坏严重,导致新建道路没有给当地群众带来可持续的通行便利。

6、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和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巨大,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对纳入项目库项目实行补助资金,剩余资金缺口须地方自筹,2018年交通项目建设任务多,加之建设成本上涨,目前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巨大,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带来较大影响。

(二)改进的建议

1、加强编预算制管理,合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合理预计基建项目投资,严格按预算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2、如实反应和上报单位财务资料及收支情况,报送的财务资料要与账面实际发生数保持一直。

3、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按实际业务真实反映部门的资产状况和结转结余情况,对长期挂账且确实无法收回和无需支付的款项,应报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按审批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4、建议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做好农村公路后续养护,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督促各级部门加强所辖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维护工作,杜绝安全隐患,提升农村公路通畅能力。

5、全面落实普通公路地方债资金额度和地方配套资金,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取得各级财政的资金支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加快交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

6、按照《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4]12号),部门申报预算时,应同时提交预算绩效目标和具体的绩效指标。建议财政部门要求各预算单位将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及重点工作安排写入预算编制说明或单独进行备案,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




附件:1、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

3、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财务收支与预算对比表

4、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财务收支与上年度财务收支对比表

5、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调查问卷汇总表

    6、评价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7、评价机构执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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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