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9 来源:财政局 录入:Gov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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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鄂鑫评字[2019]第009号
为了解2018年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我公司接受委托,对2018年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我们根据《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查阅了湖北省财政厅文件《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18〕86号)等相关文件及财务记账资料,审核了2018年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申请拨付审批表、支付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实地查看了农村公路的建设情况,发放、回收并整理关于2018年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绩效调查问卷,与崇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交流。
我们认为已经取得了对2018年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的充分依据。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崇阳县位于湖北省南陲,居湘,鄂,赣三省交界处。东界通山,南邻通城及江西修水,西接通城和湖南临湘,北连赤壁、咸安。县境东西长达61公里,南北宽达52公里,国土面积1968平方公里。全县辖12个乡镇187个行政村,总人口达50万人。全县通车近3000公里,其中农村公路占比近90%。
崇阳县境内仅有公路运输,无铁路、水路等发达交通路线,乡村交通闭塞,产业基础薄弱、百姓脱贫缺乏门路,因此被列为省级贫困县。2018年崇阳县政府为了脱贫攻坚,于2018年5月2日发出“关于实施贫困村和非贫困重点村‘九有’补短板项目建设”的通知,通知所附“九有”补短板项目责任清单中,通村公路补短板项目责任单位为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于2018年5月2日提出《关于申请审批崇阳县精准扶贫“九有”补短板公路通畅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崇交政[2018]42号)。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8年5月8日批复了《关于崇阳县精准扶贫“九有”补短板公路通畅工程项目建议书》(崇发改字[2018]53号)。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主要为崇阳县精准扶贫“九有”补短板公路通畅工程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单位简介
2018年崇阳县农村公路精准扶贫“九有”项目补短板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项目的执行单位是崇阳县交通运输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12230113600364;单位负责人:周国香;地址:崇阳县天城镇交通小区;内设9个股室,下设23个二级单位。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服务协调工作;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制定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等。
(一)项目资金来源情况
1、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文件《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18〕86号)、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公路建投资计划的通知》(崇发改字[2018]169号),省财政拨付2018年崇阳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3849万元;
2、根据崇阳县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请求解决交通扶贫项目建设缺口资金的请示》(崇交政[2019]3号),经县政府同意,县级财政拨付资金1300万元,通过崇阳县财政局零余额汇总户拨付给崇阳县交通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
2018年崇阳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共收到财政拨款资金5149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崇阳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崇阳县精准扶贫“九有”补短板公路畅通工程的工程计量支付报表反映,建设前期费用105.34万元、路基建设费用624万元、路面建设费用5829.44万元、桥梁涵洞建设费用570.46万元,合计7129.24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实施方案及管理措施
崇阳县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从2018年5月开工,项目预算总投资2974万元,重点工作及目标:项目建设里程为76公里,主要工程数量为路基整形35万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33.8万平方米,培土路肩2万平方米,新建小桥43米/3座,大桥126米/1座,中桥45米/1座,涵洞3道等。2018年12月28日崇阳县交通运输局、湖北晟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咸宁鸿泰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湖北通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对2018年崇阳县农村公路精准扶贫“九有”补短板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交工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7129.24万元,路线全长141.6公里。工程超过预算部分提交了后续增加工程量及路基、路面、管涵变更报告,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质量综合评定得分88.67分,交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具体实施方案及措施:
1、崇阳县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交通运输局成立了以局长负责,农村公路办公室、工程计划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相关成员组成的工作专班,严格执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廉建设责任制”等“五制”,按照县政府精准扶贫“九有”补短板公路通畅工程项目政策精神,分工协作,齐心协力,把握时间节点,力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工程建设;
2、强化部门联动,稳步推进隐患整改。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建立交通、乡镇、公安交警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3、严格遵守《崇阳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实行统筹规划,计划管理,遵从通过立项、设计、招投标、签合同、竣工验收等农村公路建设基本程序实施。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监理单位,选择施工业绩、资质最强施工队伍,将所有路段打包成一个总体项目,在湖北省和咸宁市招投标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湖北通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崇阳县交通运输局与湖北通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等;
4、强化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崇阳县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所为保证质量,特制定《2018年精准脱贫“九有”交通补短板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崇交质[2018]5号),并且成立质量安全监督小组。质量检查组对施工现场以及项目资料进行全面疏理、检查,具体包括开工前资质检查、施工现场材料抽检、验收,以及施工自检、监理抽检、中间交验、计量,施工安全、施工现场交通疏导等质量监督,确保不留死角;
5、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加强公路养护管理。落实养护责任和养护资金,实行镇级公路镇长负责、村级公路村长负责及村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等,派人定期巡查、修补、打扫路面,及时上报难以现场处理路况,确保路面安全畅通;
6、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对整个项目负责,主要负责协调项目与外围环境的关系,作出有关项目的重大决定,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及资金的使用等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
(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分别于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收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省级财政拨付资金3849万元、县级财政拨付资金1300万元,并于当月分别通过崇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直接支付给湖北通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用于2018年崇阳县农村公路精准扶贫“九有”补短板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项目。
通过查阅项目单位、中标承建单位账簿及凭证等财务信息,资料齐全。崇阳县交通运输局、湖北通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用专账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与年初计划一致,拨付凭证手续齐全,该项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符合《崇阳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崇阳县交通运输局交通项目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崇阳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不存在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违规行为。
四、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崇阳县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综合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崇财发[2019]29号《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公司按下列步骤开展绩效评价:
1、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现场评价方案,进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设计、确定指标权重及评价标准、证据来源及证据收集方法等,积极与崇阳县交通运输局、扶贫办、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明确评价工作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
(1)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析,提出补充资料、修订完善指标体系;
(2)审阅项目批复文件,相关账簿、凭证等,了解崇阳县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并与批复文件进行对比,形成评价资料;
(3)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及访谈,了解该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
(4)进行社会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并回收、整理、分析,通过与项目相关的服务对象对项目效果的满意程度进行归纳总结;
(5)开展现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组成员深入到项目实施单位听取该项目的详细介绍,核实申报的各种资料;完成对崇阳县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负责人访谈、现场查勘及发放调查问卷等完成现场考评工作各类表格的填报工作。
现场勘查情况见下图:
(三)绩效评价框架
1. 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局、项目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 评价依据
(1)项目行为依据
签订的绩效评价委托协议书。
(2)法律、法规依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财预[2011]285号);
《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政部(财预[2013]53号);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3)项目财务资料依据
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报表、账簿、凭证。
(4)基础数据、资料依据
与项目实施相关的统计数据。
(5)其他依据
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文件。
(四)分析评价
紧紧围绕4个一级指标: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四个方面,采用了项目投向、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6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分层次、节次逐个进行评价,对共性指标主要是查阅相关资料、审查帐表进行评定;对个性指标采用座谈、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分析评定。
(五)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1、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得出评价结论,与被评价项目实施单位沟通交流,撰写评价报告初稿。
2、将初稿发送给崇阳县财政局,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评价报告并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具体分析
(一)一级评价指标——投入,满分为20分,评价得分为19分
1、资金投向,满分为10分,评价得分9分。
(1)项目立项的规范性: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经崇阳县交通运输局提出项目请示(崇交政[2018]42号)、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崇发改字[2018]53号)批复、相关资料齐全,已整理归档。本项得4分。
(2)项目立项的充分性:查阅项目立项请示,项目立项有充分的依据。本项得2分。
(3)绩效目标的合理性:查阅崇阳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该项目的目标是2018年崇阳县农村公路精准扶贫“九有”补短板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本项得2分。
(4)绩效目标的明确性:审阅了项目主要项目建设里程为76公里,主要工程数量为路基整形35万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33.8万平方米,培土路肩2万立方米;新建小桥43米/3座,大桥126米/1座,中桥45米/1座,涵洞3道。项目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本项扣1分。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财政资金到位率:省级应拨财政资金3849万元,2018年12月足额拨付到位,县级财政拨付资金1300万元,本项得3分。
(2)财政资金及时率:财政资金到位及时。2018年12月省财政资金拨付到位。本项得3分。
(3)财政资金使用率:检查财务凭证,财政资金使用率达到100%。本项得4分。
(二)一级评价指标——过程,满分为30分,评价得分为28分
1、业务管理,满分15分,评价得分13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建设单位制订了《崇阳县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本项得4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符合条件;但实际工程量及工程支出超出预算范围,预算投资计划申报及批复:76公里、估算投资金额2974万元;实际验收工程量为:141.6公里,工程支出7129.24万元。本项扣2分。
(3)项目质量可控性: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标准《崇阳县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所文件》,实施了质量检查、验收等措施或手段。本项得分3分。
2、财务管理,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单位制定了《崇阳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崇阳县交通运输局交通项目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制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本项得4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检查崇阳县扶贫办凭证,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手续。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符合财经制度,法律、法规,符合项目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项得6分。
(3)财务信息的完善性:项目单位基础数据和信息资料真实,规范,完整,本项得3分。
(4)财务监控有效性:项目单位制订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机制《崇阳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通过调查、询问、现场检查了解到监控机制、手段有效。本项得2分。
(三)一级评价指标——产出,满分为20分,评价得分为16分
1、实际完成率:项目建设实际完工里程为141.6公里,主要工程数量为路基整形65.88万平方米,全部完工。本项得5分。
2、完成及时率:工作量较计划完成时间滞后,本项得3分。
3、项目质量达标率:查阅了项目完工验收单,交通运输局于2018年12月底组织了交工验收,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对项目质量评分88.67分,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合格。根据“质量评分100分得满分,每减少10%扣1分”评分标准。本项得3分。
4、成本节约率:项目验收合格,项目实际成本未超出调整后的投资金额。本项得5分。
(四)一级评价指标——效果,满分为30分,评价得分为25分
1、经济效益:一是随着农村公路的建设完善,农副产品逐步摆脱自产自销模式,有力于提高农民经济收入;二是农村公路建设改善了农村的道路通行环境,带动了道路沿线旅游资源的开发,使当地农民的经济随之活跃起来。本项得9分
2、社会效益:一是农村公路建设的推进,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使农村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二是随着农村公路的建设,使农民出行条件得到改善,对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了方便,提高了社会效益,本项得10分。
3、可持续效益:项目单位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综合服务水平,具有可持续性效益;在走访调查中发现,通往桂花泉镇三山村部分路段排水沟建设不到位,雨雪天气车行路滑,存在安全隐患;桂花泉镇黄土村至横山路段因大车超载超重,路面损坏严重,造成群众出行不便。本项扣3分,得2分。
4、问卷调查满意度:问卷调查总评分88分,得4分。
六、评价结论
2018年6月,交通运输局荣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表彰。本次对2018年崇阳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结果为88分,评价结果为良好。
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崇阳县2018年农村公路精准扶贫“九有”交通补短板建设项目实际工程量及工程支出超出项目批复的预算范围。预算投资计划申报及批复为:修建道路76公里、估算投资金额2974万元;实际验收工程量为:修建道路141.6公里,工程支出7129.24万元;项目执行中扩大规模导致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增大。
2、崇阳县2018年农村公路项目完工后续跟踪养护监管方面存在不足,通过现场走访调查,发现桂花泉镇三山公路部分路段排水沟设施不到位,雨雪天气路面行车存在安全隐患;桂花泉镇黄土村至横山路段因大车超载超重,路面损坏严重,未及时得到养护,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
(二)改进建议
1、建议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方面,事前加强项目全面排查和项目入库工作,充分做好项目投资申报预算,保证工程项目按照预算申报规模、投资计划和内容实施。
2、建议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工程建设后续路面维护,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督促各级部门加强所属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工作,杜绝安全隐患,提升农村公路通畅能力,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可持续服务于乡镇建设。
附件
1、崇阳县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2、崇阳县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平衡表
3、崇阳县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汇总表
4、评价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评价机构执业证书复印件
湖北鑫盛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